人社部:农村贫困人口跨省打工可获交通补贴 农村新报讯 11日,人社部公布《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意见》,对贫困地区劳动力的就业社保等提出一系列政策。
人社部提出,将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财政收入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贫困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 未来将建立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劳务对接机制。输出地要摸清底数,因人因需提供就业服务,有组织输出劳务,对跨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交通补贴。
对于农村贫困人口参加社保的问题,人社部明确,未来将引导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实现法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全覆盖,力争实现贫困地区县级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基本覆盖。
在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方面,人社部表示,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贫困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减轻其缴费负担。通过利用年度新增筹资完善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倾斜性政策,减轻贫困人口费用负担。同时,发挥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障卡的平台作用,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对患者医疗费用的“一站式”结算。
此外,人社部还提出,对于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各地要按规定落实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并制定减免学生杂费、书本费和给予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的,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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