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通报7起扶贫领域违纪案18名干部被追责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记者饶扬灿 钟玉杰 通讯员贾桂芝 陈燕)十堰市纪委用 “精准监督”对焦“精准扶贫”,探索实行大巡察机制。17日,十堰市纪委通报7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件,18名干部被严厉问责。
郧阳区安阳镇寨沟村、李营村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基础工作不扎实、帮扶力量不对等等问题,寨沟村支书王先策、李营村支书何仁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阳中学校长王明全受党内警告处分,副镇长杨士权受党内警告处分,镇党委书记刘富银、镇长李峰被诫勉谈话。
竹溪县县河镇柏树村入户调查走访、公示等工作落实不到位,镇副科级干部谭顺斌受行政警告处分,柏树村支书张炳坤、村干部明安东和张炳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武装部长杜福礼被诫勉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
此外,郧西县上津镇铁箍岭村干部陈为平,在贫困户评定时把关不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丹江口市瓦房槽村支书常进军擅自变卖扶贫肥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村干部余世友、十组组长刘清华违规帮申请人享受低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茅箭区扶贫干部王艳丽工作不实致16人违规享受 “雨露计划”补贴资金1.75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湾区扶贫干部曹新军、金晓艳履行不力,致使85人违规享受“雨露计划”补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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