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一村民电鱼5斤拘留三天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通讯员刘同斌 周剑波)近日,潜江市周矶管理区一村民因非法电力捕鱼,被治安拘留三天罚款500元,这是该市今年首起因电鱼被治安拘留的案件。
3月31日下午,兴隆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周矶管理区滕头园西边的长白渠中电鱼。接报后,兴隆派出所迅速出警赶赴现场,将正在实施电鱼的一对夫妻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周矶管理区前进分场的孙某和其妻携带背负式电鱼工具,下水电鱼。至下午3点多被查获时,孙某共电捕鲫鱼、黑鱼、泥鳅共5.2斤。
近日,兴隆派出所民警给予孙某行政拘留三天的处罚,市渔政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对孙某给予了罚款500元的处罚。潜江市渔政局提醒广大市民,目前正是大多数鱼类的繁殖期,希望广大市民不要使用非法手段进行捕鱼。否则,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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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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