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不还债,还有天理吗?”刘昌顺表示,讨不到债绝不甘休。
而记者了解到,沟南村刘昌顺们的债务,仍是让各方头疼的一个烫手山芋。据了解,1990年代末,杨林沟镇的多个村均有数额不等的债务,多的几十万。每到年底,债主讨债事件多发。
省经管局支招
汉川农民的遭遇在全省很有代表性。对这些村级借贷上交形成的债务,该怎么办呢?昨日,记者专门采访了省农业厅经管局局长张清林。
他表示,税费改革之前,村级债务的形成原因比较复杂。当时,不少村委会为完成上级的公粮水费上交任务,找村民借钱的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为了借得到钱,不少村级组织还不惜承诺给村民高利贷。在我国进行农业税费改革时,要求对这些村级债务全部锁定,等到村集体有经济实力后偿还给村民。
张清林说,“国家要求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化解村级债务。在税费改革之后,随着各地村级集体经济壮大,这些债务也逐步消除。”
对汉川这起村民与村集体的债务纠纷,他表示,首先要经过具体调查,如果时任村干部出面从农民手中借的钱,确实用于集体开支和完成任务,无论村委会干部经历多少任,都应该认账、优先偿还老百姓的债务,但是对高额利息不给予支持。其次,村民在讨要债务时不得采取违法犯罪的手段,还是要平和具体地协商解决办法。
“如果村集体有机动地、四荒地、水面等经济收入来源,应优先考虑偿还老百姓的欠款。”张清林说。
记者手记
一份村债拖了17年,这让刘昌顺和王洪海们都成为苦恼者。
农民赚钱不易,5万元不是小数字,利益受损自然要讨个说法,逼于无奈的刘昌顺甚至采取了锁村委会大门这样的极端方式。而当年的老支书王洪海被债主辱骂和殴打,十多年有家不能回,同样深受其害。因为种种原因,这样的现象绝不是沟南村、杨林沟镇乃至汉川、孝感所独有。
即便说是历史遗留问题,缺乏政策依据,难以尽快解决,也不能久拖不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理当重视民瘼,有义务化解矛盾。既需做好债主的心理疏导工作,避免极端讨债事件的发生,也要保护好事件相关人的人身安全和相关权益。
当然把经济发展上去把钱还了,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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