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买月饼私分,严查!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 (通讯员沈纪宣)24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一起顶风违纪、集体研究公款购买月饼的典型案例,为基层党员干部再敲一记警钟。
经查,去年8月底,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田山村党委书记、主任郭学东,党委委员、农经站长曹元成,党委委员张丛清,村委委员郭秉超等4人在田山村会议室开会。郭学东提议在中秋节给每名村组干部发一盒月饼。曹元成、张丛清、郭秉超均表示同意,集体决定购买15盒月饼,即:4名村干部、1名协管员、10名组长,每人一盒。第二天上午,曹元成在田山邮局订了15盒月饼,每盒价格138元,合计2070元。9月5日,邮政工作人员把15盒月饼送到田山村委会交给曹元成。9月7日,曹元成通知村组干部把月饼全部领走。随后,田山邮局给曹元成开了一张金额为2070元的报刊费收据,曹元成作为经办人在收据上签字,再经郭学东签字同意后,在村财务账上报销。
樊城区太平店镇纪委分别给予郭学东、曹元成、张丛清、郭秉超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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