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象山县石浦渔港,一批涉渔“三无”船舶被集中拆解和销毁。
截至7月底,浙江省已累计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3644艘(含海上查扣的外省籍“三无”船舶),占全部排查数13478艘的101.2%,全省沿海宁波、温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六个设区市均已基本完成取缔任务。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实施了“回头看”。
对极个别漏登漏报和假拆情况进行通报。7月24日,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伏休以来抓扣涉渔“三无”船舶的情况通报》,将抓扣的涉渔“三无”船舶情况通报全省,要求各地正视存在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涉渔“三无”船舶取缔核查整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排查整改。对涉渔“三无”船舶排查“不实、不深、不全”,以及对涉渔“三无”船舶取缔(拆解)工作中存在的“假拆”、“拆假”,漏登漏报、冒名顶替、随意转用等问题,各地在立即抓好整改的同时,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其中5艘登记已拆解的“三无”船舶相关情况进行特别通报,要求立即进行倒查。
组织开展涉渔“三无”渔船取缔核准工作。7月24日,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涉渔“三无”渔船取缔核准工作的通知》(浙海渔振办〔2015〕32号),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可核查、不可逆、无水份”的要求,采取“县自查、市核查、省抽查”的方法,认真对照核查规范,对拆解入库船只再次组织“回头看”,做到不缺一户、不漏一船,特别是对有举报反映的可疑船只,要严格检查,仔细复核;对以非拆解方式取缔的涉渔“三无”船舶,以真实取缔为前提,以合理需要为基础,依法从严控制,同时要制定规范,严格核准,一船一册建档,分类管理。自8月1日起,对取缔入库数据备份存档,并在取缔数据库增设核准数(拆解/非拆解),作为今后考核的重要依据。
实施涉渔“三无”船舶拆解情况公示。自2014年5月开展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以来,以拆解方式取缔的涉渔“三无”船舶共11313艘,其中,其他省籍32艘、嘉兴籍84艘、宁波籍2799艘、绍兴籍70艘、台州籍3328艘,温州籍2982艘、舟山籍1967艘、无信息船舶51艘。7月24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对已拆解的11313艘涉渔“三无”船舶的“所属村(社)、所有人姓名、船舶功率、船舶长度、船质和拆解地点”等基本信息进行了逐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公布举报电话:96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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