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立法设立“清江保护日” 首开清江流域之先河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记者樊涛 通讯员杜强)7日获悉,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每年的9月12日设立为 “清江保护日”。该决定系全国首个设立河流保护日的县级人大决定,长阳成为清江流域首个设立“清江保护日”的县市。
清江是长江第二大支流,全长423公里,流经利川、恩施、宣恩、建始、巴东、长阳、宜都七个县市,其中纵贯长阳境内148公里,有“八百里清江美如画,三百里画廊在长阳”之说。
据了解,今年9月12日,长阳将以“同饮清江水,共护母亲河”为主题开展首个“清江保护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今后,该县每年都将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保护清江的主题宣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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