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三农新闻

体罚学生致重伤 宣恩一教师被判刑3年


体罚学生致重伤 宣恩一教师被判刑3年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 (通讯员谭元斌)近日从宣恩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经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梁某某被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办案人员介绍,今年1月5日12时许,宣恩县某中学教师梁某某在上课时,因怀疑学生董某某偷拿了其他学生的饭卡,便让其蹲在讲台旁写检讨。由于董某某未写偷饭卡的内容,梁某某遂用右脚踢向董某某,踢到其左腹部,致其脾脏破裂。经鉴定,董某某所受损伤程度属重伤2级,残疾等级为6级残疾。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在案发后,被告人梁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监护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开庭时,公诉人建议法院对梁某某从轻判处,法院采纳了这一意见,作出了上述判决。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5-08-01/190432.html

无相关信息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