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晋斌) 山西日前开始着手建立乡村医生管理新机制: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准入、年满60周岁原则上退出乡村医生岗位、政府专项补贴村医参加新农保。新机制匹配了农村居民健康服务的新需要。
与全国大多数地区一样,山西的乡村医生队伍存在管理薄弱、待遇偏低、后继无人且层次较低等问题。
为此,山西省积极探索构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新机制,建立了准入和退出机制: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年满60周岁的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原则上应退出乡村医生岗位。如确因工作需要,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其业务能力、健康状况、村民意愿等考核后注册聘用。山西省还将比照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制度,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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