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京4月10日电(记者 刘巍巍 王蔚) 江苏省苏州市地方海事局10日傍晚公布了太湖“4·4”撞船事故调查结论:认定快艇驾驶员负事故主要责任,两艘货船驾驶员共同负事故次要责任。目前,上述责任人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事发当天,当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快艇驾驶员凤克尔抽取血液,进行了乙醇含量鉴定,鉴定报告显示其结果为每百毫升乙醇含量54毫克,超出标准值34毫克,确认为酒后驾驶。苏州市地方海事局10日傍晚出具了事故调查结论:苏苏快299船驾驶员凤克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苏射阳机03293船和苏盐货90385船的驾驶员共同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目前,上述责任人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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