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有效地监管农药市场,甘肃省结合本省农药市场管理的现实要求,深入基层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农药管理部门、农药生产和经营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补充和完善,从2011年1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药经营许可制度,规定农药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农业技术部门的培训,农药经营者凭农药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农药经营活动,并对农药经营者的申报条件、经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无证经营农药行为的处罚等事项作了明确的规定。
甘肃省农牧厅要求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审核经营单位资格,确定高毒农药经营单位,每个县区高毒农药的经营单位数量核定在3家以内,各市(州)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要在2012年3月底前完成。省植保站专门编写了农药经营人员培训教材,并对培训时间、内容、人员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实施以后,全省高毒农药经营单位计划可以控制在200家以内,全省农药经营单位预计下降1/3。农药经营许可制的实施,必将大大提高甘肃省农药市场的监管能力和水平。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2-03-16/1804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