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是从农村走出的“土娃娃”,深知时至今日在不少农村,盖房子仍是许多农民一辈子的头等大事。面对如此重要的民生工程,地方政府在组织推进中容易出现两种倾向:一是因为财政困难,在农民建房过程中当“甩手掌柜”,任由农民各家各户随意大兴土木,其结果,农房改造带来的很可能是有新房无新村的局面;二是片面地把农民住高楼,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标准,过多替农民“操心”,甚至由政府牵头,农民背债搞建设。相比而言,后一种情况更应引起重视。
农村盖房的主体是农民,这是任何人都不可替代的。浙江省从2009年开始推进为期四年的百万户农房改造工程,受到了当地百姓的普遍欢迎。该省坚持“宜改则改、宜迁则迁、宜并则并”的思路,充分尊重农民自身意愿,以农户是否受益为准绳,不仅仅让工程开展得到了百姓支持,还避免了许多社会矛盾。笔者认为,浙江省的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在农民盖房这个问题上,各级政府更应当做的是,在农民建房前后搞好整体规划、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配套工作,让农民住上新房的同时,居住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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