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杨)近日,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2011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加大对突出问题治理力度,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
为确保农民负担继续保持较低水平,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促进农民应得的实惠及时到位,《通知》强调要努力做到“五个结合”:多予与少取结合,加大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力度,逐步消除城乡隔离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治标与治本结合,加大解决深层次问题的力度,逐步从源头上消除加重农民负担的隐患;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结合,加大综合治理与专项治理、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实施力度,切实构筑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坚固防线;预防与查处结合,加大制度约束和责任追究力度,继续保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高压态势;统一政策与分级负责结合,加大上下联动力度,继续保持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整体合力。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工作合力、检查监督、制度建设、工作落实,做好2011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一是深入治理向村级组织摊派问题。
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向村级组织摊派各种费用问题的治理,加强对向村级组织收费的日常监督管理。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村级组织摊派发行报刊等出版物,推动各地采取源头防范、分类管理等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落到实处。二是扩大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实施范围。部省联合选择部分地(市、州)、县(市、区),省级、地级分别选择部分县(市、区)、乡镇开展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实行排查、处理、整改全程督办。当年达不到治理目标的,下年继续实施综合治理,直至农民群众满意为止。三是全面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全面推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进一步提高财政奖补比例,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加强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构建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加强涉农收费和价格监管。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研究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规范检疫收费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的专项检查工作;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检查监督力度。五是深入推进农村相关改革。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推进化解除农村“普九”义务教育以外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力度,深入抓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的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加重农民负担的体制机制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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