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布并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国人大收到的意见就超过23万条,成为向公众征集意见以来意见最多的一项草案。个税征收起征点多少合适?如何来征收?成为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认为,此草案设计简单、脱节,无法调节收入分配。
李稻葵说,我们这个个税体制是1980年推出的。当时推出这个体制,主要是针对外企的高薪人员。当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只有工资部分由企业代缴代扣,以高额累进的税率在征收。而《个人所得税税法》中明确规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部分征收的很少,甚至基本不征收。这使得个税征收范围过窄,现在的个税只是工资税,工薪阶层成为纳税的主体,而高收入者的收入则难以严格征缴。其中,资本增值所得却不用征税。
李稻葵说,事实上大量的收入并不表现在工资单上。事实上我相信我们的收入差距,更多的是体现在工资单之外的收入差距。因此,这样一个个人所得税制,事实上已经沦为工资税。中国30多年过去了,我们的经济社会发生了沧桑剧变。过去30年相当于西方人走过的150年历史,但它的税制基本框架没有变,我们如果仅仅在细节方面去追求它,去改进它,解决不了问题。
信息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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