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土地增值收益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近些年来,某些地方政府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之机,将按政策规定本应全部返还给农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偿和安置被拆迁农民的土地增值收益大都转移到城市建设之中,甚至有些被当作“私房钱”。
国务院日前专门就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下发通知,并由国土资源部会同中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奔赴各试点单位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的清理检查,很有必要。
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执行操作过程中,如何做到“坚持把切实维护农民权益贯穿始终”?笔者认为关键是“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通过这次高规格、大规模的清理检查工作,弄清各地在近些年来执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过程中获取的土地增值收益是多少?特别是要对那些大规模撤村圈地的地方获取的土地级差收入及其去向用途进行彻底的清算摸底。
只有摸清了各试点省份土地增值收益的数据,并且敦促各级地方政府将城乡建设用地置换过程中产生的土地级差、获取的土地增值收益向社会公开,才有利于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与其利益息息相关的农民的监督,从而促使土地增值收益能够还利于民。 黄栀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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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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