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注重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了“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流程”——“四议一审”,即:一议,村干部动议。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等干部从全村发展大计出发,在广泛收集民意的基础上,提出需要民主决策的议题。二议,联席会合议。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组织村委会、经济合作社干部对建议进行讨论完善,提出初步方案。三议,党员会复议。发扬党内民主,听取党员意见,补充完善方案。四议,村民代表决议。召开村民代表会,集中群众智慧,集体拍板决定。一审,镇党委、镇政府审核。在提交村民代表决议前,镇党委、镇政府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专业性等方面,对初步方案进行审核,提出指导性意见。
到目前,全区14个镇527个村普遍推行了“四议一审”民主决策机制。2010年,全区农村共决策咨商重大事项2900余项,“四议一审”民主决策流程被列为北京市组织工作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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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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