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官看来,从法律上讲,最有利于满婷成长的环境,就是跟着现在的养父张景付继续生活。
法庭判决监护权归养父
南召县人民法院曾多次开庭审理此案,但由于双方分歧大,争议多,法院迟迟没有判决。原告杨花称,被告张景付是单身,考虑到满婷的学习生活成长环境,请求判令被告将满婷交由原告抚养。而经法院查明,2010年5月31日,被告张景付已与南召县女子杨国华领取了结婚证,结为夫妻。被告张景付在辩称中,以原告杨花多年来不履行监护职责为由,申请撤销原告的监护资格。
法院考虑到原告杨花的住所在湖北,为减少诉累,法院对原、被告的两个请求一并解决。因原告杨花不履行监护职责已达11年,故撤销其监护资格;同时,判令满婷的监护权由被告张景付行使。法官称,这样更有利于满婷的健康成长,且不损害满婷的财产及其合法权益。
近日,南召县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满婷的母亲杨花的监护资格;驳回其诉讼请求;满婷的监护权由其养父张景付行使。小满婷说,跟着养父十几年了,刚一会说话就叫他爸,平时他对我很好,我愿意跟着我爸生活。我一直没见过杨花,平时她也没跟我联系过。
另据悉,满婷的养父张景付与伯伯柳秀徳的监护权之争尚未宣判。
韩启朝屈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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