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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民迎来“健康的春天”


吉林省农民迎来“健康的春天” 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超过60%

  本报讯(记者阎红玉通讯员叶雪)头痛脑热,感冒发烧,吃两片镇痛片挺一挺;跌打损伤,内科疾病,在家附近找个诊所打几瓶点滴拖一拖。这是以前吉林省农民看病的真实写照。究其原因,是看病贵,报销比例小,农民花不起钱。这些困扰农民看病的烦恼在今年将极大缓解。

  2011年吉林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全省城镇居民、农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由目前的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全省农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超过60%。这项决定意味着,吉林省城镇居民和农民迎来了健康的春天。

  实施这一惠民政策,全省农民十分高兴。白城市洮北区平安镇永平村村民陈宝侠说,以前村里的农民有病能拖就往后拖,就怕看完了病报销的少,家里本来就不宽裕,如果没看好病更是人财两空。现在政府提高了农民参加新农合补助标准,又提高了报销比例,以后大家有病再也不会往后拖了,农民的健康也就有了保障。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腹腔镜科主任江涛说:“每年科室都能接到很多农民前来住院看病,很多农民都怕医疗费报销的比例小,没等看好病就急着出院,我们看了很难受。现在,省政府在全省提高了镇居民和新农合补助标准和报销比例,对患病的城镇居民和农村患者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他们以后就能摆脱小病拖、大病挺,住上院了急着走的困境。”长春市双阳区太平乡农民张女士2009年在长春市某医院做了胆囊切除手术,花了1.6万多元,当时她报销了4000多元。张女士说,即使这样,她也感到看病贵,住不起医院。今年,在得知省政府给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高补助标准,报销比例提高到60%以上时她激动地说,这是件好事儿,以后农村像我这样有病的人也能看得起病了。

  在提高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和报销比例的同时,吉林省今年又推出了为9.1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检查的惠民举措。从今年开始,每3年免费对35岁~59岁的农村贫困妇女进行一次“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所需费用由省市县财政负担。第一轮检查在2011~2013年实施,涉及农村贫困妇女20万人,2011年计划免费检查9.1万人,范围是农村低保妇女。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吉林省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达到1252.54万人,占在乡农业人口总数的96.7%。2011年,吉林省将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率将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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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1-04-05/158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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