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8日,经过山东省文登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努力,被骗拉入传销组织的女大学生王某终于与家人团聚。当晚,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将王某及来文登寻找她的家人送上了回家的火车。
2011年1月24日,一对母女来到文登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据了解,这对母女家住山东省西部某县一偏远农村,来到援助中心求助的是家里的大女儿和母亲,大女儿在北京某大学读研究生,二女儿在省内某大学读大二,父亲早年病故,由母亲一个人种点地拉扯着一对女儿艰苦度日,家庭生活十分窘困。两个女儿学习上比较争气,先后考上了大学,并靠每年申请助学贷款上学。没想到2010年11月16日,二女儿王某被已经中途退学的大学同学石某骗至文登,说到文登游玩。后来,王某给母亲打电话说,要在文登发财,不想读书了。老母亲不知怎么回事,就给大女儿打电话,大女儿又给妹妹王某通电话,王某也不明说,总是支支吾吾,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接电话时间很短,有时说不完就把电话挂了。大女儿觉得不对劲,为什么不上学,而去发财了?姐姐有种预感妹妹被拉入传销组织了。于是,母女俩开始踏上了寻找王某的旅程。为找王某,母女俩先后两次来到文登,由于家庭贫寒,两人只能找了一家每天15元的旅馆,晚上两人挤在一张床上休息,白天到各大车站、商场、公园等繁华地段寻找。在找寻过程中,不但向大女儿在文登的同学请求帮忙,也向有关部门求助过,但没有任何线索和效果。母女俩万般无奈之下,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了文登市法律援助中心。
得知案情后,司法局的领导非常重视,安排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妥善解决此事,尽最大力量帮助这对异地母女。之后,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一面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协调公安机关帮助查找,一面和王某的家人研究解救方案。经过慎重考虑,决定采用邮寄包裹的方式寻找王某,由邮局通知王某前来领取,这样既不会引起王某以及控制王某的传销组织警觉,又能引出王某露面。
2011年1月27日,按照既定方案,援助中心与邮政部门取得了联系,设计了一个包裹,要求王某到邮政部门领取。当邮政人员拨通王某的电话时,一位年轻女孩只说了一句你是谁,电话就让另一个人接去了,问:“什么事?”邮政人员说,你是不是王某,我们这儿有你一个包裹,没有详细的地址,只有收件人的姓名和电话。工作人员不知道将包裹具体送到哪儿,你本人可以带着身份证到邮政部门领取,如果是他人代领,需带代领人的身份证和收件人的身份证。只听对方说,明天中午去取吧,就把电话挂了。
回来后,工作人员分析,刚开始接电话的女孩可能是他们要找的王某,电话让别人接去了,说明王某的人身自由很可能被控制了,第二天中午来取包裹,说明人还在文登,第二天中午就是营救的最好时机。于是及时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要求第二天在邮政局附近安排警力,以备不时之需。同时,援助中心安排3名工作人员与这对母女隐藏在邮政大厅附近,并分成小组互相接应。为了能让王某去取包裹,他们还让她姐姐给王某发了一条短信:“给你寄的包裹和包裹中夹带的钱是否收到?”以提醒和促使王某前去取包裹。他们事先研究商定,一旦王某或他人打来电话,一是不能谈传销的事情,二是不能说急于找王某回家,以免打草惊蛇。
1月28日上午,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邮政大厅开始营业后就隐蔽在邮局附近。一直等到中午,仍不见人影,大家心急如焚。尽管天寒地冻,守候人员一直坚守在原地,下午1点40分左右,王某给姐姐打来了电话,一开始王某就问姐姐为什么给她寄钱,给她寄的钱在哪儿,为什么通过邮政寄送等等。她姐姐说,你出门在外,身上没有钱怎么能行,寄钱给你请朋友吃个饭或干点别的,钱就在包裹里夹着。蹲守了近7个多小时,在下午4点左右,一名男青年代替王某前来邮局取包裹,邮政工作人员随即做了手势,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民警会意后,便分组跟踪,尾随其后,最后发现男青年进了一家餐馆,另一组工作人员便随之进入,看见男青年正与王某会合,立即上前将王某救出,从而使这个身陷传销组织70多天的女大学生被成功解救。
接回王某后,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发现王某受到传销组织思想影响很大,为了使王某彻底脱离传销组织,转变思想,继续上学,重新走上正轨,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做王某的思想工作。一开始,王某表示,头脑当中有两种思想在打架,分辨不清谁对谁错,经过三个多小时耐心地开导,王某的思想终于有些好转,认识到传销是一种非法活动,是靠骗取周围亲朋好友的钱财,来获取所谓的“成功”,并当面承诺不再参加传销组织,回到大学认真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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