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西安3月23日电(记者梁娟)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渭南问题奶粉案一审宣判,渭南市乐康乳业有限公司原经理张文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渭南市乐康乳业有限公司原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朱书明、原主管销售的副经理同天虎各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另一被告人马双林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15万元。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1-03-24/163369.html
上一篇 : 盈江灾区:生产自救抢收甘蔗
下一篇 :卡扎菲:我们绝不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