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乡劳动者将享受同等社保待遇
本报讯(记者阮蓓)2月22日,四川省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自今年4月1日起,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轨。实施了8年的《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将同时废止。农民工长期以来不能与城镇职工同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在成都将成为历史。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小江表示,新的政策措施实施后,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在目前已经实现住院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基础上,将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一致。“由于户籍制度改革,成都不再区分农民和城镇居民,也不再有‘农民工’这个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