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6月起在3市试点准入制
日前,来自福建省政府的消息称,将从6月1日起在厦门、泉州、福州开展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试点,具体的试点市场将由各设区市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根据准入制要求,进入试点市场销售的农产品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认证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安全认证农产品;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标志的猪肉;具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合格证明的进口农产品;具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其他非进口农产品;提供农产品产地所在乡镇政府等出具的产地证明;从事农产品销售、储存的市场主体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市场的开办单位对产品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并出具合格证明;各试点城市确定的其他准入条件。 张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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