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批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
本报讯(记者于洪光)新年伊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1月4日,国务院以国函[2011]1号文件批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的批复实施,是我国区域发展从陆域经济延伸到海洋经济、积极推进陆海统筹的重大战略举措,标志着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也标志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该区规划主体区范围包括山东全部海域和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6市及滨州市的无棣、沾化2个沿海县所属陆域,海域面积15.95万平方公里,陆域面积6.4万平方公里。为进一步增强腹地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把山东省其他地区作为规划联动区。
依据《规划》,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战略定位是: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海洋科技教育核心区、国家海洋经济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全国重要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明确了发展的近期和远期目标,到2015年,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海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海洋经济对外开放格局不断完善,率先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到2020年,建成海洋经济发达、产业结构优化、人与自然和谐的蓝色经济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