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作社的金融扶持政策
农业保险
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逐步建立健全农业风险保障体系;积极支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发展,完善农村金融信贷政策措施,积极引导资金回流农村。一是建立地方性农业保险组织体系,结合商业保险,实行非营利性的政策性经营;二是引导建立农业互助保险组织,由农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出资形成非营利性合作保险组织,政府给予经济扶持;三是建立农业保险风险补偿基金制度,为分散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还应设立再保险公司,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商业性涉农保险,以及互助性保险实行与一般商业保险有区别的再保险。
加快农业保险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保险+信贷”等农村银行业服务与保险业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农业保险、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机构商业信贷开展合作,合作社成员只有上了保险,才能去金融机构借贷;若成员有钱不还贷,保险公司就停止其保险。这样就使得保险公司与金融机构成为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因此,对农业提供保险,加强保险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可以使合作社稳定发展,而农业保险的创新则可以为其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摘自中国农业出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知识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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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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