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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关于含磷化肥农药的“乱作为”!政府禁售,经销商被要求自行处理,损失没人提


网上近日传出一份《关于紧急推进大敦断面水质达标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个发自10月30日、盖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农村发展与管理办公室”大印的通知,明确要求“即日起新塘镇地区所有农资店一年内不得销售和使用含磷农药和化肥”,对“违规”的“责令限时整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上报处理。但对由此给经销商造成的损失只字未提。

《农资导报》记者第一时间多次电话联系该通知的发文单位试图了解情况,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均以“不了解情况”“负责人下乡”予以回复。

随后,记者联系到新塘镇当地的一位肥料经销商。他向记者表示,接到这样的通知很是意外,但更多的却是无奈。他说,10月30日接到通知去镇上开会,然后就得知要在11月5日前自行处理自己店里所有含磷的肥料、农药。先不说货的多少,要把货退给上级经销商的话,光搬运费每吨就要30元,具体运费要看距离的远近。这些钱都是自己出,目前并没有相关的补偿说法。这位经销商还告诉记者,去年他的店里因为被水淹,很多货的销售都受到了影响,直到今年9月底才又进了一批货,没想到10月30日就通知不许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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