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已登记农药的安全性管理,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对部分农药产品实施了禁限用或对已登记农药的开展再评价工作。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一下我国近年来农药品种禁限用情况或开展再评价情况,希望使用者能合理使用农药,遵守相关规定,如若违规,处罚严重。
一、已出台公告的农药品种
1、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
这3种农药均属磺酰脲类长残效除草剂,易对后茬作物产生药害,给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造成较大损害。2013年12 月,农业部颁布2032号公告,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氯磺隆在国内销售和使用;自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胺苯磺隆单剂和甲磺隆单剂产品在国内销售和使用;自2017年7月1日起,禁止胺苯磺隆复配制剂和甲磺隆复配制剂产品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保留甲磺隆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2、福美胂和福美甲胂
这2种农药均为有机砷类杀菌剂,有机砷类农药对人和环境具有较高的风险,为此,2013年12月,农业部颁布2032号公告,自2013年12月31日起,撤销福美胂和福美甲胂的农药登记证,自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福美胂和福美甲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3、毒死蜱和三唑磷
多年的残留例行监测结果表明,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后引起残留超标的现象十分普遍,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13年12月,农业部颁布2032号公告,自2014年12月31日起,撤销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记,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
4、杀扑磷
杀扑磷为高毒农药,2015年9月,农业部颁布2289号公告,自2015年10月1日起,撤销杀扑磷用于防治柑橘树介壳虫的登记,由于杀扑磷仅用于柑橘树上登记,意味着杀扑磷在我国也被全面禁用。截止日前,处于登记有效状态的产品仅有4个原药,见下表。
5、氯化苦和溴甲烷
2015年4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等作物”,溴甲烷和氯化苦均为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等作物不符合上述规定。2015 年9月,农业部颁布2289号公告,自2015年10月1日起,撤销溴甲烷和氯化苦在蔬菜等作物上的登记,仅保留用于土壤熏蒸的登记。用于草莓、生姜、茄子、甜瓜、粮食、种子、食品及仓储灭鼠等的登记均被撤销。截止日前,处于登记有效状态的产品仅有4个产品,见下表。
6、氟苯虫酰胺
氟苯虫酰胺对大型溞等剧毒,易引起水生生态系统破坏,经开展监测和高级环境风险评估表明,氟苯虫酰胺对部分水生生物风险不可接受。2016年9月,农业部颁布2445号公告,撤销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使用的登记,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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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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