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19年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调整确定的保险机构进行承保。
(十)保险费风险安排。鉴于保费实行财政全额补贴,保险机构的管理费用不超过保费的7%,其他用于支付期权费用。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9年6月20日至6月30日)。开展棉花目标价格保险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向棉花主产区农民群众广泛宣传政策内容和意义,提高棉农知晓率。试点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于6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联合向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报送计划投保面积规模,同时抄报市级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二)组织投保(2019年7月1日至7月15日)。县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同乡镇政府、保险公司对需要保障的棉农种植面积、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户信息等进行采集和汇总,经保险公司核定棉农种植面积后,由保险公司录入保单信息,保险公司统一于7月15日以乡镇为单位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并附保障棉农的明细。
(三)目标价格确定(2019年7月8日至7月10日)。根据市场行情,保险公司于7月9日对承保的棉花目标价格进行正式报价,经省有关部门研究确定2019年执行的目标价格后,由省农业农村厅函发各试点县(市、区)。
(三)资金拨付(2019年7月15日至7月30日)。保险公司、县农业农村部门对保单数据审核汇总后,联合向县财政部门申请拨付保险费补贴资金。各试点县(市、区)财政部门务必在7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四)理赔支付(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保险公司根据最终确定的保险结算价格,核算赔款,完成理赔公示后,一次性将赔付款支付到棉农银行账户,并汇总赔付数据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银保监局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银保监局建立试点推进联席会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市、县要解放思想,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做好棉花种植面积统计和种植户信息采集,集体投保、分户理赔。
(二)注重调查研究。各级要切实加强棉花产业调查研究,详细了解棉花主产区规模经营主体情况和棉农保障意愿,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试点有效开展,进一步探索棉花目标价格补贴的有效方式。
(三)加强业务创新。保险机构要加强业务创新,会同有关期货公司采取“保险+期货”的模式,将棉花目标价格保险汇聚的风险,在期货市场实现对冲,实现对农产品市场风险的化解,切实保护棉农利益。保费补贴资金拨付之前,由金融机构先行垫付交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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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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