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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推介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


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农村合作社就是新时期推动现代农业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和规模经济的一种组织形式”“农业合作社是发展方向,有助于农业现代化路子走得稳、步子迈得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把合作社进一步办好”,要求“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多个中央一号文件也对发展农民合作社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农民合作社法律法规和支持政策的保障激励下,我国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农民群众的合作意愿持续增强,截至2019年4月底,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达220.7万家,辐射带动全国近一半的农户。这些农民合作社产业分布广泛,已经成为组织服务小农户的重要载体、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的重要平台、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力量,在建设现代农业、助力脱贫攻坚、带领农户增收致富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总结推广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和先进经验,引导全国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遴选确定了24个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各有侧重,重点关注农民合作社在党建引领、产业振兴、品牌创建、服务小农户等方面的有效做法,突出农民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利益纽带。主要分为以下九种类型。 

  一是党支部领办扶贫类农民合作社。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摘帽成果,需要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推动乡村产业振兴。通过村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发展乡村产业,带动整村脱贫是我国农民合作社助力脱贫攻坚的特色实践。内蒙古扎鲁特旗玛拉沁艾力养牛专业合作社等采用村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的做法,将支部建在产业链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人心凝聚、资源整合方面的作用,推动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带领整村农户脱贫致富,实现了党建与产业齐飞。 

  二是粮食规模经营类农民合作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守住粮食安全底线,需要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目前,粮食类农民合作社占总数的21.6%。河北南和县金沙河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以主粮生产为主业,创新和加强与成员之间的利益纽带,发展大规模托管服务,推动农民合作社跨区域发展,实现了粮食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三是农产品加工销售类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拓宽销售渠道是农民合作社带领农户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目前,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占总数的53.4%。福建清流县嵩溪爱珍豆腐皮合作社等积极带领农户成员实施标准化生产,参与制定地方行业标准,统一加工成员产品,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实现了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和效益的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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