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目前,农业农村部对六六六等41种农药采取禁用措施,其中公告第148号新增对氟虫胺的管理措施,自2019年3月22日起,不再受理、批准含氟虫胺农药产品(包括该有效成分的原药、单剂、复配制剂)的农药登记和登记延续;自2019年3月26日起,撤销含氟虫胺农药产品的农药登记和生产许可;自2020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含氟虫胺成分的农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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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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