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江苏省正式发布了《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之前发布的该方案征求意见稿曾提出要将全省化工园区从50个减少到20个,2020年底全省化工企业压缩到2000家并最终削减至1000家,在业内引起了轩然大波。本次正式发布的方案虽未提及具体数量硬指标,但也明确了退出的标准和时间表。
哪些化工企业2020年前要退出?
《方案》提出,关闭安全和环保不达标、风险隐患突出的化工生产企业,限期取缔和关闭列入国家淘汰目录内的工艺技术落后的化工企业或生产装置,加快退出或转型产能过剩和市场低迷的一般化工品生产加工能力,取消安全环保基础设施差和管理不到位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大幅压减低端落后化工产能。
根据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和本方案提出的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对所有化工生产企业进行评估,不达标的立即停产、限期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和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闭,对于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D类的企业加快关闭退出。严格停产整改企业复产验收程序。
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且在化工园区外的化工生产企业原则上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或搬迁。对确实不能搬迁的企业,逐一进行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评估,采用“一企一策”抓紧改造提升;对化工园区内的企业逐企评估并提出处置意见,凡是与所在园区无产业链关联、安全和环保隐患大的企业2020年底前依法关闭退出。严禁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压减环境敏感区域化工生产企业数量。太湖一级保护区内、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和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以及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企业,2020年底前基本关闭或搬迁。
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对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的企业,要逐一严格审查评估,凡是达不到有关安全环境卫生等标准的,2020年底前依法关闭退出;各地认为确实无法关闭或迁建的企业,必须在2020年底前将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全部迁出。对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达标的企业,要强化安全环境监管责任,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或异地迁建。
压减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数量。加大园区外企业整治、压减、转移、转型力度,安全风险高、环保管理水平差和技术水平低的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推动产业关联度高、安全和环保达标的企业搬迁入园,完善化工园区产业链。
压减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数量。对规模以下企业进一步排查摸底,评估安全和环保风险,不达标的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达标的企业鼓励进入化工园区(集中区)发展。
哪些化工园区要关闭?
《方案》指出,压减化工园区(集中区)数量。对规模小、产业关联度低、基础设施不完善、安全环境问题突出和周边敏感目标分布密集的取消化工园区定位。被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严禁新建化工项目,同时大幅压减现有企业数量。
《方案》明确要严格化工集中区管理,取缔生产和使用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企业或项目,淘汰低端落后、高风险、高耗能和高污染的化工项目。对集中区内生产储存设施与人口密集区域、重点防护目标之间的安全距离进行再确认,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关闭退出。园区外大型化工企业要比照化工园区(集中区)的相关要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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