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充分认识农药管理“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勇于直面困难,敢于动真碰硬,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根据重点任务需要,成立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药管理“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协调,强化措施,推进落实。自查行动要做到实事求是,严禁虚报、瞒报,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自查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整治不彻底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相关情况。
(二)依法依规处置。要依照《条例》的规定和相关法律的要求,对农药管理失职失责单位、人员追究责任,对违规生产、经营的,依法查处。对造成质量安全事件的农药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依法严厉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农药管理宣传和正向引导激励,教育引导生产企业、经营者、使用者积极参与并支持“百日攻坚”行动,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提供问题线索。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舆论关切,避免引发不实炒作。同时,做好信息报送,省厅适时编报各地“百日攻坚”行动好做法、好经验,激励先进,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尹燕思、张耀中
联系电话:0531-67866552、81608123
邮箱:yinyansi@shandong.cn
shandongyaojiansuo@shandong.cn
附件:1.“百日攻坚”行动农药生产企业检查记录表
2.“百日攻坚”行动农药经营检查记录表
3.“百日攻坚”行动农药使用检查记录表
4.“百日攻坚”行动市级检查记录表
5.“百日攻坚”行动县级检查记录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4月17日
声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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