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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耕又遇新骗局:专坑种植户,防不胜防!


1. 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法理常识的积累应用。经销商要守法经营、合法经营,菜农和蔬菜经销商要学会以规范完整的合同取代口头约定等简易交易习惯,同时,蔬菜协会可针对不同农产品的特性帮助农民群众制定一些合同示范文本,以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2. 严把蔬菜买卖合同的约定。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在其所在地经营了良好的社会关系,利用地方保护主义逃避法律制裁,所以签订蔬菜买卖合同并保留好证据,同时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保证蔬菜买卖合同的有效性。

3. 蔬菜协会、冷库负责人严格冷库租用管理。对租赁人的详细情况做到严格把控,要负责租赁人的身份情况的核实并督促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证照。

4. 对那些不熟悉的购菜人,尽量避免收取其开出的“远期支票”和“白条”。因为利用“空头支票”实施诈骗是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法,骗子们往往利用支付货款的“档期”,转移货物后逃匿或者将货物销售一空后潜逃。

5. 切记 “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午餐”。多问多想,增强防范意识,多问一个“为什么”。想一想对方做生意的目的,有没有骗人的可能。

6. 对出现的问题,切记依法维权,并及时到相关部门上报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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