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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为期三年整治伪劣种子


     近日,随着云南农作物种子质量3年专项行动方案的出台,表明该省对种子质量的专项整治已启动。

  《行动方案》目标显示,力争通过3年专项整治行动,到202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指标标注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假冒侵权案件下降10个百分点。

  各项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按照标本兼治,以治标促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服务和引导的要求,该省不仅出台了政策,省农业厅还专门成立了以王平华副厅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省农业厅种植业处处长王阳介绍,此项行动是关系到从种植到餐桌的主要农作物的质量问题,通过专项行动实施,将大大提高我省种子质量,种子行业转型升级将取得明显成效。

  对于完善种子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检测能力,省种子管理站站长王德海表示,从2018年开始,云南规划了3年行动方案,除进一步加强种子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外,按农业农村部总体规划,省农业厅组织省种子管理站积极开展种子检验机构考核工作,在现有16家检验机构基础上,新增1家—2家。

  同时,为推动检验工作信息化和检验结果及时上报,从2018年起,全省建立健全种子检验信息报表制度,并于每年11月20日前,各州市将检验情况上报到省种子管理站,由省种子管理站统一印刷统计报表,再上报农业厅。

  按照方案,强化追溯倒逼,促进经营规范和开展企业信用评价等也将同时推进。

  为配合农业农村部积极推进种业大数据整合和大数据应用,省种子管理站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云南种业信息网,促进种业管理各环节信息互通,四级管理系统信息共享等。

  王德海介绍,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8年—2020年期间,将开展1次—2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活动,并实行“红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施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

  而对列入“红名单”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大力宣传和推荐诚信市场主体。

  专项整治让假冒侵权无处可逃

  “为期3年的种子质量专项行动方案行动中,将重点打击、抽查种子交易市场、供货企业等场所,对假冒伪劣、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查处,让假冒伪劣、假冒侵权者无处可逃,使我省形成质量兴种、品牌强种的良好格局。”

  王德海表示,按照方案,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和春季、秋季市场监督检查等,将是省厅有关处室和种子管理站等部门的重点工作。

  从2018年开始,在种子销售旺季,每年3月—5月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而8月—10月则开展秋季检查,各州市县等对辖区内所有种子销售市场,乡村集市以及零售网点等,进行至少一次的全面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经营备案,种子包装标签、种子使用说明、二维码等。

  王德海说,在检查的同时,按照检验检验规程抽取检验样品,对样品进行常规四项质量指标、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

  王德海特别强调,在检查中发现销售假冒伪劣种子、销售无安全证书转基因种子、销售散装种子和种子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立案依法查处,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按照方案,每年冬季,从上年12月10日至次年2月10日,省农业厅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并组织全省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活动。

  抽查活动采取省、州市、县上下联动方式进行。王阳介绍,抽查内容与春秋两季大体相同,还包括品种侵权行为等。

  省级按全省企业20%的比例进行,州市县按熟地管理原则(省级抽查除外),实行全覆盖抽查。此外,省级将从各州市抽查的种子样品中选取30%的样品统一安排种子质量检测,一旦发现上述不合格或出现侵权等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处罚。

  对于违反《种子法》规定,无证生产种子,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行为,要依法查处,确保生产合格种子,从源头上保证种子质量。

  在种子收获、加工和调运期间,检查调运种子生产许可、植物检疫、种子去向和数量等情况,确保生产种子来源清晰,去向可追溯。

  同时,还要建立违法者黑名单制度,将违法生产者列入黑名单并及时与征信体系建设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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