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凡在主城区、居民集中区等保护控制区域内的,2018年年底前原则上必须完成搬迁、转产或关闭。
安徽:2020年底前完成40多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安徽省发布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要求该领域内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涉及全省十余个市、县的40多家企业。
浙江:2018年1月10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浙江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1)部署阶段(2018年1—2月)。省级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要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层层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2)摸底评估阶段(2018年3—6月)。各设区市政府明确县域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定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同时对所有化工园区开展摸底评估。
(3)企业搬迁改造阶段(2018年7月—2025年11月)。省经信委、省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和督查推进。各设区市政府组织做好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天津: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分步分类、平稳有序推进
天津市立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实际,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分步分类、平稳有序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
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
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
河南:共有152家危化品企业纳入此次搬迁改造规划
2017年12月2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危化企业搬迁的通知。
按照国家和河南省实施方案要求,河南省有15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整体搬迁。
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现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以化工为主导的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
其中:
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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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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