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9个州(市)19个石漠化重点县(市、区)开展的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初显成效,全省超额完成20万亩休耕工作目标任务。
今年农业部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面积,中央财政安排云南省休耕制度试点补助资金1亿元开展试点任务20万亩。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云南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9厅(委、局)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监测方案、考核办法等,组织工作组深入试点县开展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工作,推进了全省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落实。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云南省试点区域种地养地结合,实现了化肥农药零增长。石林县石林街道办小密枝村,2016年休耕地1152.08亩,种植绿肥光叶紫花苕,亩产鲜草1508.25公斤,全部鲜草翻压入土。与传统种植玉米相比,休耕地块耕地利用强度为绿肥95天,玉米150天,减少55天。砚山县平远镇木瓜铺村、蒲草村,2016年休耕地2000亩,种植绿肥光叶紫花苕2000亩,亩产鲜草800.42公斤,全部鲜草翻压还田。与传统种植玉米相比,休耕地块亩均减少化肥、农药、农膜等投入品58公斤,亩减少成本投入160元。
目前,休耕带来的利好还在不断显现。宣威市宝山镇依托生产火腿酱等调味品和酱菜,充分利用实施休耕试点项目的契机,积极发展优质大豆原料,引进优质黑大豆种植,产量与普通大豆品种接近,亩产162公斤,单价每公斤较普通大豆高1.5元,亩增收2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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