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农药等大型化工企业,在建厂前要做好详细的规划设计,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在现有技术水平和配套设施的条件下,企业的“三废”处理能力。现实中化工企业只有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复后才会投资建厂,一旦生产装置投产运行后,装置的排污容量将按照设计之初的水平运行,除了增加一些末端处理设备,企业能做的就很有限了。
“环保督察组对化肥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应该支持,但加强顶层设计,远瞻未来发展趋势,将环保要求的提升尽可能地前移到规划设计之初,使企业无需被动改造对行业更有意义!”李光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与李光的观点类似,中国环境科学院副院长柴发合也认为“马后炮”式的治理意义不大。他说:“生产装置长周期平稳运行对化肥、农药等化工企业很重要,经常的限产、停车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为了尽早恢复正常生产,企业可以咬咬牙投资千万甚至几亿元上个处理设施,但长此下去,谁都吃不消。”
化肥、农药企业排污治理需要成熟可靠的技术、设备及资金投入,环保部门在强调严格执法的同时要给企业指一条明路。“发达国家在走过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后掌握了一整套成熟的防治技术,但国内在上述领域并不完善,可供磷复肥企业选择的先进、成熟且投入产出比合理的工艺技术不多!”李光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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