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种子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为提升依法治种水平,促进现代种业发展,推动种业体制改革,确保国家种业安全,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将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种质资源库、保护区或保护地建设和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育种成果转让、权益分配和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配套规定制定和落实情况,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分级审批制度和种子质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强制性品种退出制度和监管落实情况,种业安全审查机制配套规定制定和落实情况,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完善及落实情况等。
执法检查组将于11月前分赴河北、江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等6省开展检查,同时委托北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等12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种子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11月中旬,执法检查组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2018年2月,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7-09-04/2662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