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对于济南市历城区西营镇东岭角村村民来说,是个值得记住的日子,因为他们获得了16年前应该获得的玉米种的赔偿款。今天,历城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将七万余元的赔偿款本息发放至414户村民手中。
1998年,西营镇414户村民从历城区种子公司购买了玉米种子,播种土地620余亩。到了秋天,因为种子的质量问题,导致颗粒无收,给村民的生活造成了影响。村民上告至法院,历城区人民法院于2000年判决历城区种子公司赔偿村民两万余元。但随后在执行中发生了困难,由于被执行人生产经营遇困,本应在2001年执行的赔款,一拖就是16年。
村民姚良才回忆,当年玉米种种下后,生长出的玉米苗高度都不过腰,那一年的收成减产了六成,给他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经常是一个馒头两个人分着吃。”姚良才说。
由于种子公司的资产在土地征用后被银行冻结,在法院的协调之下,银行同意拨出一部分款项有限解决村民的赔偿款问题。并在判决金24830元的基础上,计算了被执行人迟延履行判决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息共计71025.09元,于7月7日发放至村民手中。
历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秦笃毅表示,虽然该案的执行标准较小,执行周期较长,但是涉及到414名村民的切身利益,后经法院协调,终于在历时16年后将赔偿款发放给了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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