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源型企业来说,减税是一重利好,对磷肥、钾肥企业来说,磷矿石价格可能出现下降也对降低成本有所帮助。以湖北某磷肥企业为例,去年该公司销售磷矿石150多万吨,缴纳资源税2400多万元。资源税改革后,公司的税率将由10%下降为7%,少缴资源税720多万元,而且不用交杂七杂八的费用和基金。改革后磷矿企业的资源税费负担将比改革前下降一半。
业内专家认为,全面推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建立税收与资源价格直接挂钩的调节机制,有利于强化税收调节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同时,能有效调节资源收益,合理筹集国家财政收入,也有利于帮助企业走出当前生产经营困境,激发市场活力。
*资源税改革历程
2015年9月28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的一份名为《关于改革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有偿取得制度的提案复文摘要》中称,将继续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资源税制度改革。
2016年10月21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公开征求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就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研究起草的《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框架和主要内容以及配套改革政策,还提出了几项具体改革事项的时间表。其中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的事项包括:财政部会同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研究修订或制定《矿业权占用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开展试点工作;建立以企业公示、社会监督、政府抽查、行业自律为主要特点的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制度,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以及矿产资源税费缴纳情况纳入公示内容,设置“黑名单”(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要在2020年前完成的有一项:研究修订《矿产资源法》和配套法规的相关规定。
2016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等文件。会议强调,要以维护实现国家矿产资源基本权益为核心,理顺矿产资源税费体系,合理调节矿产资源收入,建立符合我国特点的新型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
2017年3月16日,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研讨会在武汉召开。会议介绍了《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强调此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维护国家矿产资源基本权益为核心,以建立公平的矿业市场竞争环境为目的,建立符合我国特点的新型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
4月2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全文公布《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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