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
自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农民群众普遍拥护和支持。各地通过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摸清了底数,化解了大量土地承包纠纷,让农户吃上了“定心丸”。实践证明,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稳定了土地承包关系,促进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增添了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范围广、技术环节多、标准要求高、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临众多因素挑战。从各地情况看,有的地方领导干部思想意识有所松懈,工作推动力度有所弱化。与此同时,历史遗留、群众争议等问题逐步显现,农民群众对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的期望不断提升,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时间越来越紧迫。
各地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当前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有针对性地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再部署,做到干劲不减、措施不弱、队伍不散,切实完成好中央交办的任务。
二、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重点工作
随着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入推进,各地区进展差异性较大,面临的任务和工作重点有所不同,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
(一)基本完成省份的重点任务。即已向中央提交基本完成报告的省份要结合确权成果应用转化,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权分置”有序实施;加快建立健全承包合同网签及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的入库、汇交、更新与应用,推进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和使用;妥善处理未确权等遗留问题和群众信访问题。
(二)即将完成省份的重点任务。即计划2017年基本完成的省份要组织做好确权成果的检查验收,严格验收程序和标准,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督促,限期整改完善;进一步开展“回头看”,规范重点环节,特别是进行相关权属数据和登记信息的纠错,检查农民签字公示等落实情况;加强权属证书印发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和样本证书,做好证书印制招投标工作,不得降低印制标准和质量,不得降低印制企业资质标准,保质有序向承包农户颁发权属证书,不得扣留截留农户承包经营权证书;收集整理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准确完备。
(三)按期完成省份的重点任务。即计划2018年基本完成的省份要加快工作进度,倒排时间表,明确时间节点,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工作责任;做好调查数据的收集,保证权属数据的完整性和测绘数据的准确性;严格执行公示程序,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健全登记簿。对于新疆等少数民族及边疆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三、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各地要根据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阶段,抓好关键节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任务。
(一)突出重点环节确保确权质量。要加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标准规范开展工作;重点保存好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视频、照片等原始证明材料,重点抓好公示结果归户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等确权材料经农户签字确认等关键环节,避免漏签或未经授权代签,防范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对技术单位的监督管理,保证相关成果达到技术规范要求;保护好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真正做到登记簿和证书上有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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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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