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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农药减施增效离不了生物刺激素


专家建议,对这类产品要加强作用机理和应用技术的研究,推进科学管理,切忌盲目跟风和炒作概念,以促进生物刺激素行业健康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农业生产。

“如何建立起统一的法律法规和健全的市场准入制度,也是一道难以跨越的门槛。”段路路认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通过研究明确生物刺激素的功能机理,同时还要借鉴欧盟的管理经验。

“生物刺激素的发展很迅速,但各国按不同制度进行监管,缺乏健全统一的法律法规。”商照聪表示,各国对生物刺激素的注册登记流程各不相同,需要建立统一完善的注册登记制度,才能更好地对生物刺激素进行监管。目前,通过对欧盟生物刺激素标准的研究,中国正在制定关于生物刺激素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加强研究复配使用

生物刺激素展现了良好的发展前景。而让农民见到实效、真心接纳,是生物刺激素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必须越过的一道坎。

“推广的过程中,要注意普及生物刺激素的概念和基本常识,避免将其和传统肥料、农药混为一谈,切忌过度炒作概念。”高祥照建议,当前发展生物刺激素类产品的关键是深入研究、精细生产、精准使用和科学管理。

白由路提出,生物刺激素没有广谱性,只有针对性和预防性,只有在适合生物刺激素发挥作用时用比较好,不是所有植物在所有条件下都需要,把生物刺激素混合在大化肥里,可以使大化肥利用效率更高,对环境更好,这将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

段路路表示,生物刺激素并非提高作物产量品质的灵丹妙药,合理的肥料养分供应是农作物高产优质的基础。生物刺激素不能作为单一产品使用,而应配合作物健康栽培、高效养分管理的综合技术方案。“采用高效土壤-作物诊断技术了解土壤养分供应和作物需求,这是非常必要的。”段路路说。

沈宏也表示,生物刺激素的使用因作物种类、生育阶段、应用对象、使用目的不同而有差异,在单独使用时,要加强水肥管理,否则营养不良,或出现畸形苗(果实),建议生物刺激素与肥料复配后使用。

“中国对生物刺激素的研究滞后于商业推广。”段路路建议,应加强政府部门、企业、科研单位的合作,加强这一新领域的作用机理和施用技术研究,规范相关产品的检测标准、登记标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生物刺激素的监管体系。同时需要注意,生物刺激素可助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一臂之力,但不能替代化肥和农药,断不可为了经济利益夸大鼓吹、漫天炒作。此外,企业和科研单位还应加强研究,进一步深入了解其作用机理,挖掘其独特的功能,扎扎实实做好研究实验和完善应用技术,让农民真正看到增产增收的效果。

商照聪认为,生物刺激素产品定位应以功能和效果为主,突出和无机、其他有机肥料混合后的叠加效应,包括肥效、刺激效应、安全效应、调理效应,产品宣传和定位必须与传统肥料相区别。

“未来,明确生物刺激素的定义、种类和功能是首要任务,其次要健全和完善生物刺激素的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和测试标准,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此外,研究人员应从原料、活性成分等方面进一步研究生物刺激素的作用机理,保证未来研发的准确性,并研发新型多功能的生物刺激素产品,提高功效,减少环境污染。”商照聪说。

专家们也表示,生物刺激素尽管有一定的神奇功效,但绝不是万能的,不能完全替代化肥、农药,也并不是所有作物在任何环境条件下都有必要用,科学施肥用药仍然是前提和基础。因此,农民在生产中要在充分保证作物基础营养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补充选用生物刺激素,切不能把它当作灵丹妙药过分依赖。此外,在生物刺激素与大化肥结合施用时,还应注意添加量和技术安全,不能盲目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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