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引导 行业自律
粮食银行于粮食加工企业有利,于农民有利,于社会发展有利。对于社会多方面有利的事情,有必要加强引导,促进健康发展。
粮食加工企业从事事实上与金融工作相关的业务,需要重新学习。只有让粮食加工企业的管理者、具体工作者都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方能够顺利开展粮食银行业务。
有关金融部门要尽社会责任,帮助粮食加工企业建立、健全粮食银行的一系列手续、制度,确保规范化运行。
粮食银行是依附粮食行业产生和发展的,作为粮食行业的指导、协调者,粮食行业协会具有义不容辞的服务职责。
粮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引导粮食加工企业制定粮食银行的行业规范,指导、督促执行。
加强鉴证 履行协议
粮食银行业务实质上是一种经济活动,它涉及到粮食企业和农户的直接经济利益。
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为了保护企业和农户的经济利益,工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
凡是开办粮食银行的粮食加工企业,工商部门要进行资格审查。查看企业的资产、资金状态,企业的管理水平,企业的社会信誉等情况。只有符合开办粮食银行的标准,方能开办;否则,予以制止。
对于符合开办粮食银行的加工企业,要让企业和农户或农户代表共同商定粮食代储、代加工、代兑换协议,形成书面文书,工商部门予以鉴证,并监督履行。
加强监管 依法行政
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离不开政府有形之手。特别是象粮食银行这样的经济行为,在放手开展业务活动的同时,也要加强监管,防患于未然。
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帮助企业进行人员、管理培训;检查粮食收购质量、粮食储存安全;履行粮食银行协议情况等。对于违反粮食收购管理条例和粮食银行协议,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取消收购资格。
社会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对于粮食银行开办好粮食加工企业,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弘扬正气;对于言而无信、损害农户利益的行为,要公开曝光,严厉谴责,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司法部门要加强市场经济的法制宣传工作,让粮食加工企业和农户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和客户利益。
各级人民法院对农户申诉粮食加工企业侵犯其利益的案件,要及时受理。能够调解的,及时调解;调解不了的,及时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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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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