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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目标价格改革刻不容缓


  近年粮食收储遇到前所未有的问题和矛盾,一是粮食主产区有效仓容不足,特别是东北地区收储矛盾突出,仓容紧张。粮食主产区,特别是基层以下粮食部门大多是危仓老库,“粮安工程”还未有全覆盖,基础基层工作量大面广,亟需政策扶持和资金强力启动。

  同时有几种错误思想或倾向,弥漫粮食行业,值得关注或澄清,一是国家掌握粮食库存太多,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一无是处,严重扭曲市场和价格,抬高粮价,引领国际和国内粮价愈加差异。二是有钱就有粮,国际粮价低,可以大量进口粮食,还可以实现海外屯田。三是粮食安全是国家层面上的事,谁种粮谁赔钱,地方或基层粮食主产区认为粮食安全不创造GDP,实际上在经济工作安排中没有位置。

  更多发挥市场作用,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是新形势下更好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一是在保护农民利益前提下,推动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和农业补贴政策逐步向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转变。从大豆和棉花入手,分品种推进补贴试点,当产品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补贴农民,保证农民基本收益;当产品市场价格升高导致物价总水平上涨过快时,补贴低收入群体,保障基本民生。

  明确政府责任。中央政府重点调控谷物、棉花、油料、糖料等,其他农产品主要通过市场调节,地方政府也要承担稳定市场的责任。在保证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基础上,发挥好进出口和国家储备调节市场供求的作用,防止农产品价格过度波动。

  粮食市场和价格全面放开后,粮食经营主体多元化,队伍良莠不齐,囤积居奇者有,炒作粮价者有,抬价抢购者有,恶意竞争者有,粮食价格总体趋升,有时也下行,粮价不能完全反映价值,扑朔迷离,形成因素多元,粮食和价格始终牵动着农民和亿万消费者,牵动着上下游产业,国家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和临储政策,在引领价格,扩大粮食收储,保护农民利益方面值得肯定,当下不能以偏概全,全面否定托市收购政策,应加以完善,搞好契合实际的顶层设计。

  国务院要求试点分品种扩大粮食目标价格制度范围,积极探索市场完全形成粮价机制,努力探索实现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这一制度理论很完美,目前要加快试点进程,注重操作的可行性和精准指向性。当前仍要积极推进粮食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努力扩销增收,最大限度掌握粮源,多收快收,收好粮,储好粮,满足农民卖粮需求。

  应注重发挥粮食销区承担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努力产销衔接,也可以到产区定点收储,走基地加收储的路子。适当扩大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无论是主产区和主销区,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确定时间是2004年,与实际不相符,与发展变化脱节,应扩大规模,切实落实。应加快探索粮食主销区对粮食主产区调粮的利益补偿机制,谁吃粮,谁拿钱,谁调粮,谁补贴,保护粮食主产区种粮积极性不减弱。

  进一步完善粮食经营者库存制度,奖补结合,鼓励企业多购多存。这无疑是地储粮政策的有益补充,应解决仓储不足的矛盾,同时在收购资金上予以倾斜,鼓励多收多储,国家适当补贴和奖励,加快东北粮食入关进度,搞好跨省移库,有效解决“旱涝不均”的矛盾。实践证明,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是可以信赖的力量,发挥其市场主渠道作用正当其时。

  应加强市场监管和政策性粮食收储管理,认真汲取中储粮河南、吉林、辽宁等地违规搞政策性“转圈粮”的深刻教训,地方政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健全完善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制度,惩处扰乱市场行为,政府积极运用储备和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手段,调节市场。同时注意中储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出库的时间和节奏的衔接,把握好适度适时进口粮食的时机和快慢节奏,避免打压粮价或冲击国内生产和价格市场。

  有专家说,搞粮食目标价格补贴,不是不要托市收购,其实目标价格和最低收购价形成相近,托市收购和目标价格补贴补贴渠道、方式不一样,其实补贴的方式最好按种粮农民的交售量补贴最合适,最终形成农民卖给国有粮食企业一斤粮食,按目标价格补贴一斤,提高补贴的精准性和指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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