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支持铁路车站及线路用地综合开发,从而解决铁路建设资金筹集难题。这又-次证明了土地专营权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
在当今中国,所谓“税收保运行,土地保建设”是现的地方政府财政生存状态。客观上以土地专营权为基础的地财政为各地方政府推动我国的快速工业化和广泛的城镇提供了巨大的操作空间,否定了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我的经济发展和竞争优势就会失去一个在看得见的将来无法代的经济基础。“放弃土地财政就是自毁长城”。
2.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投资的外部化效应问题
工业化、城镇化所需之土地并非简单通过转用和征收就可以直接满足要求,而需要统一规划后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重新配置土地资源,由“生地”变“熟地”,方可有效利用。而配置土地资源所需的制定规划、转变土地用途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共配套(学校、医院、水、电、路等)等行为具有极强的利益外部化效应。一个主体投资,所有拥有周边土地的主体共同分享收益,结果势必是投资行为不可持续。只有借助于土地专营垄断操作才可最大限度地将利益内化,才会衍生出持续存在的投资动力。
有了垄断的土地专营权,地方政府才能将土地增值收益的外部性予以充分内化,才有可能以此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解决工业化之“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难题,做到基础设施的投入与回报都在地方财政内部平衡,从而能够无后顾之忧地按照总体效率要求去规划投资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反之,此过程如果交由市场完成,各投资主体为避免利益外部化,必将尽力控制投资力度。如此一来,要达到土地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率就必然需要支付巨大的交易费用,甚至最终会无法获得有效的配置结果,导致城镇化、工业化的速度降低直至停滞。
以成都市域范围为例,城镇建设用地从2002年的58. 44万亩扩大到2011年的197. 02万亩。这上百万亩的新增建设用地按照城镇规划,其用途各不相同,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配套,如修建道路、管网、电厂、公园、地铁、学校、医院及其他公共设施等等。在政府作为建设用地唯一供应方的条件下,规划建设所带来的土地不同用途及其成本收益、基础设施配套的投入及回报等均在地方政府内部解决,所有利益可以尽可能内化。这就极大地降低了工业化、城镇化利用土地的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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