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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增收最大潜力在制度公平


 

  2013年全国农民收入增长实现了“十连快”,向着完成党的十八大确定的收入倍增目标又迈进了坚实一步。但当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问题仍未扭转,农村内部收入失衡问题日益突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从未来农民增收的渠道看,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空间越来越有限,工资性收入增幅不断下降,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增长潜力最大。现阶段,要实现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必须在制度创新上下功夫,彻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下的制度不公平问题。

  农民收入问题的“四大差距”

  2004年以来,农民收入摆脱了持续徘徊局面。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3年的2622元增加到2013年的8896元,年均实际增长8.9%,远远超过之前十年4.7%的年均增速。但在此背后,被平均数所掩盖的收入分配失衡问题日渐凸显。

  一是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持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由2004年6486元升至2013年18059元,连创新高。越是经济欠发达之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大。2013年,北京、上海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分别为2.20和2.28,甘肃、贵州分别高达3.71和3.80。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3倍,如果都用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比较,城乡居民收入的相对差距将更大。

  二是区域间农民收入差距逐渐拉大。近年来,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的绝对差距仍在持续扩大。2004年,最高的上海市与最低的甘肃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对差距为4.17倍,绝对差距为6268元;2013年,二者的相对差距虽然下降到3.76倍,但绝对差距扩大到14100元。

  三是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日益明显。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以及农民分工分业的深化,农民之间收入差距也在逐步扩大。2013年,有60%的农户收入没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0%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仅为20%高收入农户的12%左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尼系数自2000年以来总体呈上升趋势,2013年达到0.3857,比2000年提高0.0321,逼近0.4的警戒线。

  四是农民行业间收入差距日趋突出。从近年来主要收入来源的变动趋势看,农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持续下降,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较快上升。2004-2013年,农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47.6%持续下降到31.8%,增收贡献率由64.4%下降到10.8%;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34.0%上升到45.2%,增收贡献率由25.5%提高到58.9%。务农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民增收问题将越来越突出。

  受资源禀赋、发展机会、个人能力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收入差距是正常的,但如果收入差距过大特别是长期持续扩大则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我国农民收入大大低于城镇居民已持续30多年,在世界上是少有的。当前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6700美元,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基尼系数也达到0.473,大大高于0.4的警戒线。要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应更加重视发展的公平性,抓住机会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农民增收的潜力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增收渠道逐渐多元化,这为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更坚实的基础。在新阶段,随着外部环境条件的改变,不同渠道的增收作用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增收格局到了积极调整的重要节点。

  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空间变窄。2013年,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占比已经降至42.6%,其中第一产业收入占3/4,农业收入对于家庭经营收入增长起决定性作用,而农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已经趋于弱化。农产品市场价格涨幅将依然有限,涨价对农民增收的作用也会趋于弱化。

  工资性收入增长短期受限较多。当前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下调,平稳增长渐成常态。近年来经济增速平稳回落,2011年开始低于两位数,2012年和2013年分别为7.8%和7.7%。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长率也从2010年和2011年的20%左右,下降到近两年的14%以下,乐观估计今后一个时期增长率可维持在10%左右,比之前的水平大为下降。

  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增长空间很大。2004年以来,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密集出台,一系列含金量较高的补贴补助政策付诸实施,农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绝对数量和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都增加较快,成为农民增收的一大亮点。同时,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民的土地、房屋等财产更多地参与收入分配,农村的社区合作、股份合作快速发展,征地补偿标准逐步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增长很快,一些发达地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占到1/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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