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法定职责,切实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维护群众权益,9月26日,国家土地总督察发布第9号土地督察公告,对河北省邢台市、吉林省四平市、浙江省湖州市、江苏省宿迁市、山东省济宁市、广东省清远市、湖南省衡阳市、四川省内江市和陕西省商洛市等9个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地市人民政府进行公开约谈。
公告称,9地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违法违规占地,其中地方政府主导的道路、开发园区、新城区等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大量耕地。邢台市、宿迁市、济宁市、四平市2013年违法用地都在万亩以上,分别为3.67万亩、2.35万亩、2.41万亩和1.31万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分别为2.26万亩、1.58万亩、2.07万亩和0.97万亩。
——违法违规出让土地、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不规范、土地违规抵押融资问题比较突出。内江市及所辖区政府有29宗地的土地出让收入15.89亿元逾期未征收到位。
——违法征收土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主要是违法征地、征地补偿安置落实不到位、社会保障制度和费用未落实等。邢台市有36个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未落实,涉及金额2.21亿元。
——违反国家调控政策供地。湖州市德清中大莫干山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浙江省友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从2009年8月起将省政府批准的旅游用地擅自改变用途,开发建设高尔夫球场和房地产项目,涉及土地2049.34亩。
公告指出,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已向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印发了督察意见书,并将对被约谈地区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核查。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将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整改工作。此次公告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地方依法依规整改,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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