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进行分税制改革后,随着国家与地方关系的“财权上收”和“事权下放”,“招商引资”成为地方政府寻求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周飞舟,2006)。在地方政府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吸引下,很多私人资本开始入驻农村,并依托当地资源进行工业生产。在主流叙事中,农村工业通常被认为是农村发展的动力和进步的象征,展现的是“双赢”的理想图景,如“能就地转移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解决宏观经济中的内需不足问题”(李彦昭,2008)。但在农村工业场域中,围绕同一资源的使用界面,尤其是水资源,外来资本对当地村民的排挤和边缘化现象在国内并未得到应有的关注。针对强势群体为实现自身资本积累,掠夺边缘弱势群体水权的现象,梅塔等(Mehta, etc., 2012)将其称之为水资源攫取。
关于水资源攫取的研究最初源于国际学者对土地攫取现象的关注,集中于对出现在非洲等国家以大规模种植生物燃料和粮食作物的外商直接投资农业(agricultural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的探讨上。以伍德豪斯和格兰霍(Woodhouse and Ganho,2011)的研究为转折点,水资源攫取作为隐藏在土地攫取背后的重要议题开始备受重视,该研究认为,没有水源保障的土地对于以作物种植为目的的投资商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土地只是水获取的前提条件。水的流动和循环特性使得水资源攫取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迪威尔等(Duvail, etc., 2012)认为,不同于土地攫取带来的直接性影响即地权转移,水攫取的影响往往是间接性的,不仅在时间上具有滞后性,而且在空间上的实际影响范围具有扩散性。随着学者对水攫取现象的聚焦和研究视野上的拓展,梅塔等(Mehta,etc., 2012)指出,在很多情境下,水本身就是攫取的对象,其用途并非仅限于作物种植,也可能被用于矿业加工和水电生产(Sosa and Zwarteween,2012;Wagle,etc., 2012; Matthews,2012; Islar,2012)。总的来看,国外关于水资源攫取的研究主要采取的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视角,旨在揭示水资源攫取过程中的合理化叙事、制度基础、权力运作机制以及水分化。国内相关研究主要从环境社会学视角出发,对体现为水资源攫取影响的环境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如陈阿江(2000)以太湖流域东村为个案,从社会学角度对当地水域工业污染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利益主体力量的失衡、农村基层组织的行政化与村民自组织的消亡以及农村社区传统伦理规范的丧失”是主要因素;王晓毅(2010)从文化角度出发,认为农村和外界力量之间知识和权力的转移是导致发展背景下农村环境问题的重要原因。
以上研究虽然视角和侧重点各不相同,但存在的共识是,水资源攫取所带来的水分化和水污染问题并非是单纯的环境或技术问题。水资源攫取在本质上更是一个关乎水资源分配的政治问题,关系着被攫取方的生计和生存利益。国外关于水资源攫取的讨论也为理解农村工业化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对于披着“发展”外衣,隐藏在农业工业生产中的水资源攫取现象,应该反思的问题是,“谁”在如何用“谁”的水,满足的是“谁”的发展?当地村民在水分配中的得失各是什么,他们是否有选择的空间?本文以招商引资背景下,出现在河北宋村的农村工业——选铁厂为例,试图从政治经济学角度解读该村由选铁厂所导致的水资源攫取现象背后的水分配结构变化和逻辑,并在此基础上对招商式发展进行反思。
二、村庄背景介绍
宋村位于河北青林县西部山区,沧河上游,年降水量约四百毫升。全村共220户,690人,总面积2.6万亩,耕地面积仅479亩,作物种类有小麦、玉米、花生等,主要用于自家消费。当地土质多为沙质,土层薄,蓄水性差,三分之二耕地为旱地。有灌溉水源保障的耕地在当地也被称为“水浇地”,主要位于河边,是上世纪70年代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由人工开垦出来的地,配套水利设施——两道主渠和三个灌溉井为灌溉提供了设施保障。河里有水时,村民通常优先引河水自流灌溉,无水时用抽水设备取灌溉井水。由于抽水设备需要柴油或电力驱动,相比之下,河水是不用花钱的水,也被当地人称之为“自来水”。由于耕地面积少,灌溉农业在保证当地人粮食自给自足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据村庄老人介绍,在“农业学大寨”之前,村民只种一季玉米,当时的收成状况用村民的话说就是“粮食不够吃,半年穷,半年富”,但耕地面积扩大之后,人们开始加种春小麦,“生活才好过了一些”。种植小麦需水量大,收割前至少要浇十次水,由于春季的河流正属旱季,河水较为紧张,村民在水需求上的张力较大,也曾因灌溉出现过争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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