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监管,实行奖惩。制定准入标准、管理制度、经营商品目录、考核制度等相关文件和制度,指导平价商店规范运营。实行动态管理,由物价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平价商店履行责任义务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中发现不按规定经营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平价商店资格,追缴已发放的补贴。定期开展“平价商店示范点”评比活动,对“示范点”给予一定的奖励。每周两次价格比对,并辅以不定期巡查,对连续3次超规定价格销售农副产品或瞒报、虚报销售价格的,取消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的摘牌并追缴已发放的补贴。
(六)积极探索创新。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平价商店经营模式、政策扶持、信息服务、管理机制等方面,探索新形式,刨造新经验。尤其是人口较多、消费集中的大中型城市,要探索采取产销对接、集中配送、流动供应、平价销售的方式供应农副产品,降低经营流通成本。要及时总结平价商店建设经验做法,探索建设平价商店、促进产销对接的稳价安民新模式,为全国构建稳定农副产品价格长效机制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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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4-03-20/63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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