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门口就能就业,一年还能赚近2万元,顺便照顾老伴,多好的事啊!”站在湖南沅江大地农业发展有限公的蔬菜地里,59岁的沅江市草尾镇乐园村村民刘满秀一边干着农活,一边回复着岸上记者的问话,脸上不时露出微笑。
与刘满秀一样,该村一大批年龄稍长、驻守在家的中老年人都在该公司实现了就业。
刘满秀的眼前,是一大片生机勃发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基地:蔬菜、瓜果、水稻等应有尽有。
这样的场景也让草尾镇副书记、人大主席李迎辉感慨连连:“如今,抛荒问题得到了解决,粮食安全了,还着重解决了当地百姓的就业问题,可谓一举几得。”
数据显示,草尾镇目前经营50亩以上的农户有398户,其中经营100亩以上的大户189户,经营500亩以上的大户19户,经营1000亩以上的大户8户,过去那种“有地无力作,有力无地作”的现象,现在得到了根本改变。
这一系列的变化背后,源于草尾镇探索建立的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机制――外界将其誉之“草尾模式”。
大规模抛荒催生土地流转新政
草尾镇地处洞庭湖畔沅江、南县和大通湖区的结合部,是典型的农业型乡镇,下辖26个村、1个社区,人口规模10.8万人,耕地面积15万亩。
作为传统的农业地区,如何从实际出发,顺应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新形势,寻找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这是益阳及沅江两级政府多年来一直在探索的一个重大课题。
事实上,这也关乎土地的效益与农民的权益。
2009年,一个大胆的尝试在沅江市草尾镇铺陈开来――益阳市开展的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将草尾镇确定为全市首个试点乡镇。
谈及引进这一概念来推动土地信托流转的初衷,湖南省委副秘书长、益阳市原市委书记马勇介绍,2007年之前,益阳市面临耕地大规模抛荒的困局,部分乡镇的抛荒面积甚至达到了1/3,政府采取干部分片包干、收取代耕费等行政举措遏制抛荒,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该市很快就发现,这种依托于行政强制手段下的治理方式极易反复,难以持久。
马勇说,2008年,益阳市委召开土地流转工作座谈会,总结前期治理抛荒工作涌现出来的各种自发性的土地流转现象,大家一致认为,土地联产承包经营权的适度流转,是解决抛荒问题的正确方向。
2009年,益阳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1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2.1%。但随后发现,这一比例再难突破,传统流转遭遇瓶颈。
马勇观察发现,在传统流转模式中,主要是农户和农业企业(或农业大户)两个角色在起作用,政府尽管成立了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但只是做些服务信息及矛盾调解工作,没有以经济角色的定位介入流转过程。这样一来,企业对与农户打交道的难度、对毁约风险的担心,以及农户对外来或本地农业企业投资商缺乏的信任等多重因素叠加在一起,导致了土地流转进展艰难。
为了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益阳决策者决定从2009年开始,将目光瞄准土地信托流转机制。
随后,土地信托流转试点也由草尾镇扩大至益阳市的12个乡镇,耕地流转率很快突破了40%,有的地方达到60%。
在总结草尾镇作法经验的基础上,从2012年开始,益阳市扩大示范区域,共选择26个乡镇推行土地信托流转,并根据各地实际,对信托流转的办法和机制进行完善。
土地信托流转带来的深刻变化
记者了解到,“草尾模式”土地信托流转的基本作法是,政府出资在乡镇(或县一级)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将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政府的信托公司,并签订土地信托合同,农业企业或大户再从政府的信托公司手中连片租赁土地,从事农业开发经营活动。
简而言之,就是变过去农户和企业角色的流转为农户、企业和政府三个角色的流转。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先流入给政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公司,再由信托公司将归集的土地经营权打包集中流向企业或大户。
当地多位受访的农户告诉记者,农民把依法承包的土地的经营权作为信托财产转移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信托公司按市场价(草尾镇以每亩300-500斤稻谷计价)支付给农民信托基本收益,从农户手中获得5年以上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样一来,信托公司与农民签订的合同便是土地信托合同,发生的关系也是信托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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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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