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全文公布。文件连续第十年聚焦“三农”,指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这是“家庭农场”一词首次出现在一号文件中,对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也在一号文件中再次明确。
文件还明确,将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对此,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这一要求目的有二:“一是坚持农地农业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二是坚持农地农民用,确保农民充分就业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上述负责人还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创业生产经营体制。农业部将抓紧研究探索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用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有分析称,伴随着确权登记的完成,将为中国未来农村土地流转埋下伏笔。
从“生产力”到“生产者”
纵观10多年来的一号文件,大多集中于探讨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而2013年的一号文件更多专注于农业经营体制和生产者上。
2013年一号文件指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要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新世纪以 来一共出台了10个文件,前9个更多的都是强调发展,都是生产力方面的,改革也讲,但不够,特别是调整生产关系方面,可以说比较欠缺。这个文件强调创 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算是弥补了这个缺陷。”农业部农业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分析道,这次针对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做出了安排。
宋洪远称,基本的家庭承包制是长久不会变的,在此基础上探索多种经营方式。
“在家庭经营层次,除了原来的单个小农户,现在有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职业农民、联户经营;在统一经营层次,除了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现在还 有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产业化经营组织等。这些主体能不能以农业为主业持续经营,从中获得合理经营利润?对实践中出现的探索创新需要总结,也需要 在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推广。”宋洪远说,这正是此次一号文件以创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为主题的背景之一。
一号文件给出的几个指导方向是,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基础上,“努力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此外,“抓紧研究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探索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办法”,也被写入一号文件。外界评论,结合“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说法,此类表述有助于解决眼下联社面临的登记难题,改变目前农民合作社小、散、乱的局面。
宋洪远分析说,跟过去相比,农村合作组织形式发生了变化,不仅有专业合作,还有股份合作和其他形式,“合作形式变了,合作领域拓宽了,不仅是生产合作,还有流通合作、加工合作和信用合作,这是今年一号文件的又一亮点”。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表示,每年一号文件的内容都在重复强调农业发展,今年尤其强调了农业经营体制,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
“农业算是弱势产业,农业农村发展也面临各种问题,怎么让更多资金进入农村,让农村生活有所保障?这是需要深思的问题。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可能会有更多的财政进入。”郑风田说。
一号文件显露出的消息是,未来对示范社将会在政策、资金和税收上给予扶持。例如,“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 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安排部分财政投资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引导国家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移交合作社管护,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项目资产管护机 制”;“增加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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